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建筑垃圾包括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在摧毁、拆除已有建构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1.2建构筑物拆毁废弃物 demolition waste
3.2建筑垃圾处理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对进场建筑垃圾进行预处理、破碎、筛分等工序,最终形成成品、半成品的全过程。
3.3建筑垃圾处理产品 product from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对建筑垃圾的进行处理后形成的满足一定要求可资源化循环利用的成品、半成品。
3.4能量平衡期energy balance period
能量平衡统计开始至统计截止的时间段,建筑垃圾处理厂能量平衡期原则上为1年。
3.5建筑垃圾处理产品综合能耗 the standard coal consumption per unit raw materials of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在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垃圾处理形成产品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和损失量。
3.6建筑垃圾处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the standard coal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用建筑垃圾处理产品单位产量所表示的综合能耗,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失量。
3.7建筑垃圾处理产品生产界区the production area of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从建筑垃圾和和能源经计量进入生产工序开始,到形成成品、半成品计量入库为止的整个生产过程。由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施三部分用能组成。
4 技术要求
4.1 现有处理厂能耗限额限定值
现有处理厂单位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应不高于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为表1中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基础值与各种影响因素的修正系数的乘积。
表1现有处理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的基础值)
级别 处理能力(104t/a) 单位产品能耗[kgce/t]
I >150 680
II 100~150 700
III 50~100 730
IV 30~50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