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立项审批|备案核准|征地批地|政策扶持|资金申请|产业发展|行业研究|项目研究|工程咨询|一站式服务
16年专注 立项备案征地审批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首 页 | 关于麦肯 | 旗下网站 | 投资机会 | 产业发展 | 行业研究 | 工程咨询 | 投资融资 | 风险评估 | 企业策划 | 专业技术 | 在线留言
商业计划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资金申请报告 | 项目建议书 | 项目评估报告 | 节能评估报告 | 环境评价报告 | 项目融资报告
16年来,为何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中小企业,委托我们编写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
因为我们:对各行各业投资机会、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行业市场、技术设备等有着长期的研究!
因为我们:对各类国内外投融资项目政策法规、工程设计、环评节能、申报评审等有着深入的了解!
麦肯咨询,全国可行性研究报告着名品牌!工程咨询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单位!
专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投资机会,产业发展,工程咨询,项目可行性,行业市场,投资融资等高端研究与咨询服务,
专业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融资报告,评估报告,分析报告,立项报告,申请报告。
最新业绩
· 年产3500吨羽毛粉项目商业计划.
· 年产4万吨超纯球形二氧化硅微.
· 胶原蛋白保健品项目融资计划书.
· 年产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原纸.
· 年深加工20000浓缩果蔬汁项目.
· 年产1万套特种轴承项目融资计.
独家优势
收费问答
可信可靠:16年品牌不变,更保证信誉
一流专家:国际惯例,顶级才智更专业
业务拓展:一站式全服务,更全面广泛
服务到位:专家直接对话,QQ在线咨询
收费合理:相比价格最低,更超值划算
成功率高:上千成功案例,更注重成效
关于麦肯
麦肯咨询,全国投融资策划着名品牌!专为全国中小企业及投资创业者提供投资机会,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行业市场,投资融资等高端研究与咨询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写立项报批,征用土地,产业扶持,财政资金,融资上市,境外投资,中外合资,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组建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专写发改委立项报批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甲级乙级资质,已累计完成1000多个项目,协助企业成功获得立项,征地
资金申请报告
专为项目投资者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编写包括投资补助、政策奖励、财政资金拨款等方式的资金申请报告
商业计划书
专为投融资项目编写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业计划书、融资计划书、投资计划书、项目计划书等投融资商业计划书,得到了欧美,亚洲等投资机构推荐认可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参照国际投资,融资行业规范编写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让您的项目商业价值倍增!让您的项目融资成功率大大提升!
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专为企业项目风险全方位地进行科学分析,以评估项目所面临的风险等级,以便正确决策项目,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项目数据分析报告
通过对企业项目数据全方位的科学分析,为投资方决策项目提供科学,严谨的依据,是项目市场化操作的科学依据
投融资综合分析报告
是企业向外投融资时必须具备的文件,提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及综合性的分析论证
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
按照国际通行的风险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是企业制定战略,项目论证,融资合作,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最新案例
商业计划书案例 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
投融资报告案例 项目申请报告案例
我们已经完成的商业计划书|项目融资报告|商务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涉及的行业如下:
专项服务:投资机会研究_可行性研究报告_政策研究_投资融资研究_商业计划书_项目融资报告_项目评估报告_投资价值分析报告_投资风险评估报告_投资专案分析报告_投融资综合分析报告_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
针对用途:发改委立项_立项审批_征用土地_产业化扶持_政策扶持_财政资金_企业融资_风险投资_资金申请_投资建设_境外投资_上市融资_招商引资_兼并收购_合资合营_技术开发_中外合作_股份合作_组建设立公司
热门标签:范文_范本_样本_案例_实例_模板_模版_样板_范例_个案_方案_格式_资质_中英文_什么叫_怎么写_如何写_如何编写_代写_编制_编写_写法_分析_评估_评价_下载_完整_结构_要素_提纲_大纲_指南_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创新 >>
投资创新 --  

 

道路货运场(站)经营服务要求
麦肯咨询 浏览量:1467 关键词:道路货运场 进入:http://www.baogao365.com
立足山东,联动安徽、山西、青海、新疆,服务全国!
已累计为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及投资创业者,
协助成功获得了立项、征地、上市、资金、投资、融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货运场(站)的分类和站级划分、基本要求、运营、服务、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ISO 7001:1990,NEQ)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2419    集装箱公路中转站级别划分、设备配备及建设要求
GB/T 18354    物流术语
GB/T 19946    包装-用于发货、运输和收货标签的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
GB/T 22263.1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开发指南
GB/T 51082    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一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JT/T 19       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
JT/T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 385      水路、公路运输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JT/T 402      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 481      道路货物运输交易信息服务系统技术要求
JT 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JT/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T 619      汽车货物运输质量主要考核指标
JT/T 620      汽车快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JT/T 631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
JT/T 697      交通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行业标准
DB11/T668     北京市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报批稿)
DB11/Z384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DB11/T669     北京市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规范
JJF 1275      《X射线安全检查仪校准规范》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992       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的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道路货运站(场)  road freight terminal
 本标准所称道路货运站(场)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经营场所。
3.2  道路货运站(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management system flat for freight terminal
利用Internet互联网络,基于多用户操作使用的,服务于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运站(场)管理及相关辅助业务的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

4  货运站(场)类别及站级划分
4.1  分类
4.1.1  货运站(场)分为枢纽货运站、综合货运站、零担货运站、公路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拨中心、货运交易市场和货运车辆停车场等类型。
4.1.2  枢纽货运站:列入国家和本市公路主枢纽布局规划,具有综合货运站和物流中心功能,在区域货物运输中具有枢纽作用的大型货运站。
4.1.3  综合货运站:具有仓储、理货、停车等站场设施,具备货物中转、仓储、理货、配载、配送、包装、装卸、信息服务等功能,可以提供整车、零担、集装箱等相关货运服务的综合性货物集散中心。
4.1.4  零担货运站:具有仓储、理货、停车等站场设施,具备道路零担货物接卸、发送、中转、配送等功能,可以为定线、定点、定班(或不定班)零担货物运输提供相关服务的货运站。
4.1.5  公路集装箱中转站:具有集装箱中转运输与门到门运输和集装箱货物的拆箱、装箱、仓储和接取、送达、装卸、堆存的场所。详见GB/T 12419。
4.1.6  物流中心:从事物流活动的具有完善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详见GB/T 18354)
4.1.7  配送中心:从事配送业务,具有完善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详见GB/T 18354)
4.1.8  分拨中心:主要面向快递业、运输业,功能与物流中心雷同。(详见GB/T 18354)
4.1.9  货运交易市场: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设施,为承托运方提供货运服务交易服务的场所。
4.1.10  货运车辆停车场:依托货运车辆停车设施,为承、托运方提供货运交易服务的场所。
4.2 站级划分
道路货运站(场)站级核定应符合JT/T 402、GB/T 12419规定的要求。
5  基本技术经济要求
5.1  资质
5.1.1  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5.1.2  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事项经营。
5.1.3  拥有自有营运车辆的,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
5.1.4  从事危险货物仓储,应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
5.1.5  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的,应依法取得通信管理部门ICP备案许可。
5.2  站(场)设施
5.2.1  站(场)内须设置满足需求的货物安检仪,安检仪符合JJF1275检测要求。
5.2.2  站(场)应封闭,有不少于两个以上的独立出入口,出入口应实行人车分流,单向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米,并需设置自动或手动升降挡车杆设备。
5.2.3  应设置必要的、功能独立的供场站经营者、入驻业户,办公、存储货物、装卸货物用的设施和设备。如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等实施,叉车、地牛、托盘等设备。
5.2.4  站(场)内停车场应施划停车位及其地面引导标志标线,留有足够的行车通道,并保持其通畅。停车系统应满足GA/T761和GA/T992标准要求。
5.2.5  站(场)内应设置电子图像监控系统和设备,符合DB11/Z384规定的技术要求,应保持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监控。
5.2.6  应在进出站(场)处设置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检测设备,并经质量监督部门计量标定合格。
5.2.7  应设置中英文对照的站(场)安全、服务标志、标识。标识、标志应符合GB/T1000 1.1和GB5768的规定。
5.2.8  应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火灾监测、预防和应急系统,配备足够、适用、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留有消防通道,保持其通畅,并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5.2.9  应设置能够满足正常作业所需的供电、供水、供热、通讯、排污、防汛等设施设备,并保持其安全运行。
5.2.10  应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厕所、垃圾回收、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5.2.11  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符合公共设施环境和绿化要求。提倡实行雨水回收、中水利用、地源热泵、光伏发电等清、新能源技术(装备)的应用。
5.2.12  可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维修、餐饮、住宿、商务等配套服务设施。配套服务设施与生产作业场所应分区设置。
5.2.13  仓储设施内不得擅自设置用于人员食宿的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内不得存放、使用燃气设备,不得动用明火、不得烧水做饭、不得有人员住宿。
5.2.14  设置内部及对外显示的户外广告,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且应保持整体风格的统一。
5.2.15  仓储与停车场地坪设施应根据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和要求,应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对涉及人身安全和维修困难的部位以及重要的称重结构和构件应加强防护。执行应符合GB/T 51082的技术要求。
5.3  机构与人员
5.3.1  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安全防范队伍,负责站(场)内部综合安全管理以及安全检查、监测、巡视和应急处置。
5.3.2  应委托专业机构(人员)对货物进行安检。
5.3.3  应设立专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和专业环境卫生保障队伍,负责站(场)内部环境保护、卫生保洁、绿化及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5.3.4  应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场内和进出站车辆疏导。
5.3.5  应配备专职货物储运装卸作业指导员,负责货物运输、仓储、装卸作业规范宣传,装卸秩序疏导、装卸机具设备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仓储、装卸技术指导。
5.3.6  应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货运专业人员、车辆设备专业人员、仓储保管专业人员、设施维护专业人员、信息通讯专业人员以及经营、财务、安全、物业、统计等管理人员。
5.3.7  所配备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取得相关专业证书。
5.3.8  依法与所雇用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相应劳动保障责任。
5.3.9  依法为所雇用的员工办理法定社会保险。
5.3.10  遵守国家和本市工资薪酬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实行科学、合理,符合行业特征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3.11  依法建立并实行员工劳动保护制度,为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学习条件、休息条件和住宿、就餐、卫生环境。

6 作业规范
6.1  运输、配送
6.1.1  运输、配送应执行JT/T 19、JT/T 620、JT/T 385、DB11/T668 等相关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6.1.2  危险货物运输应执行GB 18564、GB 12268、GB 6944、JT 617、JT/T 618等相关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6.1.3  专用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GB18565、GB1589以及JT/T198相关要求和规定。
6.1.4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6.2  仓储、包装
6.2.1  存放货物应按照货物性质、包装形式、保管要求等,分类存放,有序堆码。
6.2.2  危险货物应单独存放,执行GB 12268、GB 6944等相关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6.2.3  货物仓储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淋、防污染、防虫(鼠)咬、防受潮、防变质、防冻损措施。
6.2.4  专线货物中转应按流向分线存放,防止错装错卸、漏装漏卸。
6.2.5  运输货物的包装及包装加工应执行JT/T 385规定的技术要求。
6.3  货物拼装
    货物拼装应符合货物配装规则,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严禁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严禁未取得准运证件的禁限运货物与其它货物配载,严禁超限、超载配货。
6.4 搬运装卸
6.4.1  按照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货物搬运装卸作业。
6.4.2  危险货物装卸应执行JT/T 618规定的技术要求。
6.4.3  搬运装卸作业应轻装轻卸,堆放整齐,重不压轻,防止货物混杂、撒漏、坍塌、摔碰、散失、短缺、毁损、污染、破损和其它损失,严禁野蛮装卸。
6.5  信息服务
6.5.1  作业过程应使用货物标签,准确记录单件货物信息。提倡使用条形码、电子标签等货物信息记载方式。使用应执行GB/T19946的技术要求。
6.5.2  采集和发布的货运信息,应真实、有效、准确。
6.5.3  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货运交易服务,应执行JT/T481规定的技术要求。
6.5.4  自建信息服务平台应执行GB/T22263.1的技术要求。
6.5.5  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中规划与其他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对接的,应执行 JT/T 697应执行规定的技术要求。
6.6  其它相关业务
6.6.1  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通关服务、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服务和航空货物地面中转服务,应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6.6.2  提供道路货运代理服务,应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668规定的技术要求。
6.7  货物安检
应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本站(场)的安检流程,并组织实施。

7 服务规范

货运站(场)经营者及入驻业户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7.1  应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在站(场)内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7.2  应保持各种站(场)设施、设备性能有效、技术状况完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3  应对站(场)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公共设施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30min,客户报修的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
7.4  站(场)服务人员应统一工装,挂牌服务,做到举止端庄,服务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7.5  站(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应为进入站(场)经营、作业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货源运力信息发布、货运交易服务、货物查询、物业管理等主要功能的信息服务。
7.6  在不影响业务作业的条件下,实行24小时卫生环境巡检和打扫制度。
7.7  应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营运车辆进站(场)从事经营活动。
7.8  不得垄断货源、封锁信息、强装、抢装或者扣押货物。
7.9  不得随意改变站(场)及其设施的用途和服务功能。
7.10  站场内应制定入驻业户标志、标识的标准。

8 管理规范 

8.1  应对进入站(场)经营、作业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营运车辆的资质进行核查,查验相关资质证明,并登记相关台帐。禁止无证经营的业户、人员及客运车辆进入站(场)从事道路货运经营活动。
8.2  应根据站(场)内停车设施的容量,适时控制进入站(场)营运车辆的数量,避免车辆拥堵,妨碍正常作业秩序。
8.3  应对站(场)内设施实行编码管理,编码应根据设施功能设置,简明、易识别。
8.4  应对站(场)内常住人员实行备案管理,登记相关人员身份及经营资质等信息,并与公安、运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8.5  应对进出站(场)营运车辆进行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180日;抽取部分车辆进行查验管理,具体包括查验并登记车辆行驶证件、营运证件、驾驶员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件相关信息,了解并记录装载货物相关信息。
8.6  应在站(场)内明显位置设置入驻站(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公示牌,公示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站内位置编码等相关信息。
8.7  应设置服务投诉机构,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投诉箱、意见簿,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处理服务纠纷和质量信誉投诉、举报。
8.8  应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诚信档案,收集并登记站(场)内常住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信息,配合运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或评价。
8.9  应建立站(场)内经营秩序维护和各类纠纷协调处理机制,聘请义务调解员,妥善解决矛盾。
8.10  应对涉及站(场)内常住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企业共同利益关系的问题,实行民主协商或者听证,维护站(场)内生产、生活、安全和公共秩序和谐稳定。
8.11  应保证站(场)内停放的车辆以及装载货物的安全。对因站(场)管理责任造成车辆被盗、灭失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12  应遵守《会计法》、税法及相关财务制度,不得伪造、转借、倒卖和涂改专用票据和其它运输、财务凭证。
8.13  应建立和完善站(场)管理的各类台帐和档案,按照规定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资料。
8.14  提倡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建立质量保障体系。
8.15  应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进出站(场)。
8.16  入驻业户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
8.17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
8.18  应对重点时段、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应进行开箱验视,检查中发现违禁物品、可疑物品或瞒报危险物品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相关管理部门。
8.19  应建立交付环节收货实名和信息留存制度。要求托运人将不夹带违禁物品、瞒报危险物品及自觉检查货物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实行货物交付环节的收货实名制,运单所注明的收货人必须凭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方可提货,企业对于运单及收货人等信息应保留18个月以上,以备查询。
8.20  站场应在场站醒目处,如:场站出入口等出,设置提示标识,提示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货物。
9 安全规范
9.1  应建立由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站(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吸收站(场)内常驻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表参加。
9.2  站(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检查站(场)安全生产管理和站(场)内常住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9.3  应完善站(场)安全生产条件,对站(场)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站(场)内部妨碍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
9.4  应保证站(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站(场)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备、器材、标志更新及其日常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其它有关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9.5  应制定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站(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各岗位员工以及站(场)内常住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企业负责人。
9.6  应组织制定并落实站(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9.7  应定期组织对站(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9.8  应督促站(场)内常驻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企业自觉遵守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不遵守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制定、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常住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企业应不予其进站经营、作业,同时向辖区运输管理、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9.9  应制定安全生产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存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9.10  应组织站(场)专兼职应急反应队伍,定期进行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实训演练。
9.11  应制定并落实站(场)重点安全部位防范和日常巡检制度,当日带班领导为总值班员,值班室负责人为值班员。安全管理人员应熟知重点安全部位及其防范要求,实时监控、记录站(场)重点安全部位防范和日常巡检情况,对异常情况、事故隐患和事故要迅速报告总值班员或值班员,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处理措施。
9.12  应建立与辖区担负安全管理相关职责政府职能部门的衔接关系和报告程序。

10 风险控制
10.1 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须与入驻站(场)经营的业户签订有效合同,订立合同时,应与对方协商明确风险责任范围。附录A1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与入驻站(场)经营的业户签订的安全协议样本
10.2  应利用卫星定位系统、计算机控制、图像信息系统等技术预防手段,规避或者降低安全和经营风险。
10.3  应对员工进行风险防范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技能。
10.4  应引导站(场)内常住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企业通过保险、保价等方式规避和降低运输和经营风险。
10.5  站(场)经营者依照本站场制定的有关规定,对入驻业户进行例行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11 考核评价
11.1 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对照本规范内容规范经营行为。相关行业协会可对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执行本规范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11.2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内容,对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进行监管检查。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见附录A2。

我们的承诺:
16年品牌,更保证信誉;
顶级才智,更专业规范;
专家对话,更直接及时;
相比价格,更超值划算;
上千案例,更贴近实用!
[返回] [留言板] [打印]
新闻中心 | 专家专栏 | 行业专栏 | 资讯专栏 | 创业创新 | 资源中心 | 销售中心 | 关键词 | 法律申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收费问答
版权所有:济南麦肯锦鸿管理咨询中心 总部地址:山东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三箭吉祥苑C座1-1104
总部电话:0531-88931929(传真) 15069190968 邮箱:laomu8@163.com QQ:353351933
芜湖:无为中瑞商务中心 长治:紫金西街馨月花园 西宁:建新巷凤凰花园 乌市:人民路121号
旗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报告范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
Copyright@2006-2021 maiken8.com. Reserved 鲁ICP备09069317号-17 鲁公网安备37010202000600号
本站关键词: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融资计划书,投资计划书,项目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