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立项审批|备案核准|征地批地|政策扶持|资金申请|产业发展|行业研究|项目研究|工程咨询|一站式服务
16年专注 立项备案征地审批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首 页 | 关于麦肯 | 旗下网站 | 投资机会 | 产业发展 | 行业研究 | 工程咨询 | 投资融资 | 风险评估 | 企业策划 | 专业技术 | 在线留言
商业计划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资金申请报告 | 项目建议书 | 项目评估报告 | 节能评估报告 | 环境评价报告 | 项目融资报告
16年来,为何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中小企业,委托我们编写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
因为我们:对各行各业投资机会、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行业市场、技术设备等有着长期的研究!
因为我们:对各类国内外投融资项目政策法规、工程设计、环评节能、申报评审等有着深入的了解!
麦肯咨询,全国可行性研究报告着名品牌!工程咨询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单位!
专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投资机会,产业发展,工程咨询,项目可行性,行业市场,投资融资等高端研究与咨询服务,
专业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融资报告,评估报告,分析报告,立项报告,申请报告。
最新业绩
· 年产3500吨羽毛粉项目商业计划.
· 年产4万吨超纯球形二氧化硅微.
· 胶原蛋白保健品项目融资计划书.
· 年产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原纸.
· 年深加工20000浓缩果蔬汁项目.
· 年产1万套特种轴承项目融资计.
独家优势
收费问答
可信可靠:16年品牌不变,更保证信誉
一流专家:国际惯例,顶级才智更专业
业务拓展:一站式全服务,更全面广泛
服务到位:专家直接对话,QQ在线咨询
收费合理:相比价格最低,更超值划算
成功率高:上千成功案例,更注重成效
关于麦肯
麦肯咨询,全国投融资策划着名品牌!专为全国中小企业及投资创业者提供投资机会,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行业市场,投资融资等高端研究与咨询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写立项报批,征用土地,产业扶持,财政资金,融资上市,境外投资,中外合资,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组建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专写发改委立项报批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甲级乙级资质,已累计完成1000多个项目,协助企业成功获得立项,征地
资金申请报告
专为项目投资者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编写包括投资补助、政策奖励、财政资金拨款等方式的资金申请报告
商业计划书
专为投融资项目编写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业计划书、融资计划书、投资计划书、项目计划书等投融资商业计划书,得到了欧美,亚洲等投资机构推荐认可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参照国际投资,融资行业规范编写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让您的项目商业价值倍增!让您的项目融资成功率大大提升!
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专为企业项目风险全方位地进行科学分析,以评估项目所面临的风险等级,以便正确决策项目,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项目数据分析报告
通过对企业项目数据全方位的科学分析,为投资方决策项目提供科学,严谨的依据,是项目市场化操作的科学依据
投融资综合分析报告
是企业向外投融资时必须具备的文件,提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及综合性的分析论证
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
按照国际通行的风险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是企业制定战略,项目论证,融资合作,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最新案例
商业计划书案例 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
投融资报告案例 项目申请报告案例
我们已经完成的商业计划书|项目融资报告|商务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涉及的行业如下:
专项服务:投资机会研究_可行性研究报告_政策研究_投资融资研究_商业计划书_项目融资报告_项目评估报告_投资价值分析报告_投资风险评估报告_投资专案分析报告_投融资综合分析报告_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
针对用途:发改委立项_立项审批_征用土地_产业化扶持_政策扶持_财政资金_企业融资_风险投资_资金申请_投资建设_境外投资_上市融资_招商引资_兼并收购_合资合营_技术开发_中外合作_股份合作_组建设立公司
热门标签:范文_范本_样本_案例_实例_模板_模版_样板_范例_个案_方案_格式_资质_中英文_什么叫_怎么写_如何写_如何编写_代写_编制_编写_写法_分析_评估_评价_下载_完整_结构_要素_提纲_大纲_指南_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创新 >>
投资创新 --  

 

村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技术
麦肯咨询 浏览量:1517 关键词: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进入:http://www.baogao365.com
立足山东,联动安徽、山西、青海、新疆,服务全国!
已累计为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及投资创业者,
协助成功获得了立项、征地、上市、资金、投资、融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计、建设、施工、运行和维护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分散农户新建、扩建和改建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不适用于业养殖户、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及乡镇企业等生产污水的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4     中国农业污泥中污染控制标准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11730    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9379    农村户厕卫生标准
GB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范
GB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T9647   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
GBJ16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CECS82     农村给水设计规范
CJ34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J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T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574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11/30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村庄village
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的聚居点。
3.2 
生活污水 domestic wastewater in village
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排放的污水。
3.3 
排水体制  drainage system
收集和输送雨水、污水的方式,分为雨污合流制和雨污分流制两种基本方式。
3.4 
集中处理  centralized treatment
通过管道收集、输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的方式。
3.5 
分散处理  decentralized treatment
以就地处理方式,对农户、街区或独立构筑物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6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equencing batch reactor activated sludge process, SBR
同一个反应器中,按时间顺序进行进水、反应、沉淀和排水等处理工序的一种活性污泥法生物处理。
3.7 
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 anoxic/oxic process,A/O
污水经过缺氧、好氧交替状态处理,提高总氮去除率的生物处理。
3.8 
生物膜法 biofilm process
通过污水与载体的不断接触,在载体上繁殖生物膜,利用生物膜对有机污染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的生物处理。
3.9 
生物接触氧化法 biological contact oxidation process
由浸没在污水中的填料和人工曝气系统构成的生物膜法处理工艺。在有氧条件下,水通过与填料表面的生物膜接触得以净化。
3.10 
水解酸化 hydrolysis and acidification
指将厌氧反应控制在水解和酸化阶段,利用厌氧或兼性菌,将难降解有机大分子物质水解成溶解性有机小分子物质,再在酸性菌作用下转化成挥发性脂肪酸的处理方法。
3.11 
膜生物反应器 membrane bioreactor process
    膜技术与生物技术结合的一种污水处理装置。
3.12 
生态处理  ecological treatment
由填料和植物构成的具有一定净化功能的处理设施。包括人工湿地、稳定塘和土地处理等。
3.13 
人工湿地 constructed wetland
人工构筑模拟自然湿地净化污水的处理方法。
3.14 
稳定塘  stabilization pond
以池塘的形式通过水生生态系统的物理和生物作用对污水进行自然处理。
3.15 
土地处理  land treatment 
人工调控下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组成的生态系统去除污水中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包括慢速渗滤、快速渗滤、地表漫流和地下渗滤等类型。
4 总则
4.1 村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建设应符合市政府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当地村庄规划、水污染治理规划,并与当地排水、道路、林带、供电等系统的布置相协调。
4.2 污水处理工艺选择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
——处理单位水量、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
——处理单位水量、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
——占地面积;
——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
——总体环境效益。
4.3 村庄污水处理站出水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排放的应结合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出水水质标准。
4.4 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适合农村特征并与当地经济状况相适应的污水处理技术,条件合适的优先采用生态处理技术。污水处理程度和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还应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操作管理水平,做到因地制宜。
4.5 村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艺设计与设施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6 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模式的选择,应根据村镇的整体规划,结合当地地形地貌、人口密度、水文条件、原有排水设施等情况分析确定。人口密度较大且自然条件适宜建设大型收集系统的村镇宜采用区域集中式处理。人口密度较小且自然条件不适宜建设大型收集系统的自然村、社区宜采用分散式处理,人口密度非常小且不适宜建设污水收集系统的独立住宅宜采用原位处理。
4.7 污水处理设施的主体结构须满足30年以上的防渗漏、防腐蚀要求,安放电控柜的设备间须满足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要求。地埋式主体结构须满足抗土压、抗水压、抗浮等要求。
4.8 污水处理设施应优先考虑远程监控和区域集中管理,定期巡视和维护。
4.9 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臭气和噪声不应对周边居住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污水处理设施不得设置在取水构筑物上游,与取水构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00m。
4.10 污水处理设施的主体结构材质一般根据设计规模确定,设计规模大于200m3/d的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设计规模小于200m3/d的宜采用碳钢,设计规模小于50m3/d的宜采用玻璃钢、预制钢筋混凝土或强化塑料,其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5 污水收集
5.1 一般规定
5.1.1 村庄污水排入下水道标准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相关规定。
5.1.2 餐饮和食品加工等企业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前应设置除油设施。
5.1.3 建筑和洗车等企业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前应设置沉沙池。
5.1.4 畜牧养殖等企业生产废水应经过污水处理单元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进入污水管网前应达到CJ343的相关规定。
5.1.5 其它有毒有害的生产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排入污水管网前须进行相关预处理,去除有毒有害物质。
5.1.6 非水冲生态厕所宜为粪尿分集式,应符合HJ 574的相关规定。
5.1.7 非水冲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的粪便宜单独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上清液或滤液应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
5.1.8 水冲厕所应设三格式化粪池,并符合GB 19379的相关规定。
5.1.9 预制成品化粪池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宜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选取。
5.1.10 水冲厕所的化粪池上清液应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
5.2 排水量
5.2.1 设计污水量应以实测数据为基础分析确定,不具备实测条件时,可对当地人口、用水量、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地区规划等调查,参考表1和表2确定。
表1 生活用水量
村庄类型 用水量(L/人•日)
户内有完善的给水设备、水冲厕所和淋浴设备 100~150
户内有给水设备、淋浴设备,无水冲厕所 80~100
户内有给水设备、水冲厕所,无淋浴设备 60~80
户内有给水设备,无水冲厕所和淋浴设备 40~60
表2 排水系数
区域 污水收集和卫生设施状况 污水排放系数
城乡结合部 卫生和洗盥器具完善,全部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进入污水管网 0.7~0.8
 卫生和洗盥器具不完善,只收集灰水进入污水管网 0.6~0.7
平原/山区农村 卫生和洗盥器具完善,全部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进入污水管网 0.6~0.7
 卫生和洗盥器具不完善,只收集部分灰水进入污水管网 0.3~0.5
5.2.2 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应以实测数据为基础分析确定,没有实测数据时,可参考表3确定,合流制排水应考虑截留倍数。
表3 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污水平均日流量(l/s) 0.5 1 5 15
总变化系数 2.5 2.4 2.3 2.0
注1: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总变化系数用内插法求得。
注2:当污水平均日流量>15l/s时,总变化系数按GB50014采用。
注3:有实际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时,可按实际数据采用。
5.3 排水管道
5.3.1 排水管道宜采用分流制,应根据村庄规划、地形地貌、水文地质、道路及地下设施等综合考虑,规划设计应符合GB50014和GB50289规定。
5.3.2 已建合流制管网宜采用截流方式将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
5.3.3 村庄排水管道最小管径和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可参考4取值。排水管道采用压力流时,设计流速宜为1.0 ~1.5m/s。
表4 村庄排水管道最小管径和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管别 管材 最小管径(mm) 最小设计坡度 最大设计充满度
接户管 埋地塑料管 160 0.005 0.5
 混凝土管 150 0.007 
污水支管 埋地塑料管 160 0.005 
 混凝土管 200 0.004 0.55
污水干管 埋地塑料管 200 0.004 
 混凝土管 300 0.003 
5.3.4 埋地排水管道材质,管径小于150mm的宜为硬聚氯乙烯塑料管(PVC-U),管径为200~500mm的宜为高强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管径大于500mm的宜为钢筋混凝土管。
5.3.5 埋地塑料排水管壁厚应符合GB/T1079的相关规定,环刚度测定应符合GB/T9647的相关规定。
5.4 检查井
5.4.1 排水管道应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变化处和跌水处等设检查井,直线管段检查井间距应按表5.确定。
表5 检查井最大间距
管径,mm 检查井间距,m
≤200 20
250~300 30
350~500 40

5.4.2 检查井结构与井盖应符合GB50014的相关规定,避免发生渗漏,位于道路上的检查井结构还应具备足够承载力、稳定性和安全性。
5.5 污水泵站
5.5.1 泵站前应设置格栅,合流制系统的泵站前宜设置沉泥槽,停留时间不宜小于0.5h。
5.5.2 泵站供电一般应按三级负荷设计,重要地区的泵站应按二级负荷设计。
5.5.3 污水泵站外墙与居住区外墙间距小于20米,且泵站结构不具备封闭条件时,应设臭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5.5.4 泵站有地下操作空间的,应设机械通风系统,换风次数不宜小于5次/h。
5.5.5 重要泵站应设值班室,值班室应设监控系统,且不宜与泵站主体结构合建。
6 污水处理
6.1 一般规定
6.1.1 污水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和总体布置应符合GB50014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在村庄水体的下游,在村庄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便于处理后出水回用和安全排放;
——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
——厂区地形不应受洪涝灾害影响;
——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6.1.2 污水处理站的高程布置应在尽可能自流前提下,充分考虑土方平衡。
6.1.3 污水处理站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防洪标准,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6.1.4 污水处理站建筑物防火设计应符合GBJ16和GB50222的相关规定。
6.1.5 污水处理站堆放污泥和药品贮存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规定。
6.1.6 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其它污染物的治理与排放,应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防止二次污染。污水处理站外墙与居住区外墙距离小于50m时,须设减少臭气和噪声对人居环境影响的措施。
6.1.7 污水处理站的工艺流程一般应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和消毒等单元,环境条件适宜的可包含自然处理单元。
6.1.8 规划不确定的地区宜采用可移动的污水处理装置或分期建设。分期建设时,各阶段宜采用同一种工艺。
6.1.9 污水处理站宜采用地埋或厂房建设方式,露天安装的处理装置须有保温、防冻措施。
6.1.10 污水设计水质应根据实测数据资料确定,测定和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HJ/T91。不具备实测条件的宜参考表6确定。
表6 生活污水水质
水质指标 pH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总磷
单位 / mg/L mg/L mg/L mg/L mg/L
参考范围 6.5~8.5 150~300 200~400 100~200 15~45 2.0~6.5
6.1.11 污水提升泵站、管道、预处理设施等应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流量设计,生物处理构筑物宜按照平均日污水流量和工艺运行规律设计。
6.1.12 污水处理设施的供电等级一般按三级负荷等级设计,重要地区可按二级负荷等级设计,设计规模50m3/d以下的供电电压宜采用AC220V。
6.1.13 污水处理设施周围根据现场条件应设置围墙或围栏,其高度不宜小于2.0m。大门尺寸应满足设备或部件出入的要求,其宽度不宜小于1m。
6.1.14 各种管道、电缆应设置色标。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防跌落、防滑倒、防触电等安全措施和标示,露天安装的设施应设置避雷设施。
6.1.15 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间、控制间应避免淹水,设置于地下空间时必须有防潮、防涝的可靠措施。
6.1.16 污水生物处理效率宜参考表7确定。
表7 污水生物处理效率
处理方法 主 要 工 艺 处理效率(%)
  SS BOD5
水解酸化法 预处理→水解酸化 50~80 20~40
生物膜法 预处理→生物膜法→二次沉淀 60~90 65~95
活性污泥法 预处理→活性污泥法→二次沉淀 70~90 65~95
膜生物反应器 预处理→活性污泥法→膜过滤 95~99 90~97
6.2 生物处理
6.2.1 预处理
6.2.1.1 生物处理前须设置预处理系统,可为集水井、隔渣、格栅、沉淀和调节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合,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工艺的宜设预处理沉淀工艺,碳源缺乏、污染物浓度高、降解难度大或有毒有害的原水还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其它预处理工艺。
6.2.1.2 未经化粪池处理的污水,宜在污水处理设施前增设沉淀、除渣单元。
6.2.1.3 集水井须设事故溢流管,溢流水位高程应低于出水管和进水管底高程。
6.2.1.4 污水处理设施前须设中格栅或细格栅,生物滤池、悬浮载体、膜生物反应器等工艺单元前应设超细格栅,栅间距宜为1~3mm。
6.2.1.5 调节池应设防止沉淀的措施,所需有效容积V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设计污水量(m³/d);
T—排水时间(h/d);
K—流量调节比(调节池出水流量与日平均流量之比)。
6.2.2 水解酸化法
6.2.2.1 污水难降解有机物较多或碳氮比不利于生物脱氮除磷的污水宜设水解酸化工艺,水解酸化池一般设置于生物处理前,典型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水解酸化典型工艺流程
6.2.2.2 水解酸化池的设计应符合HJ2047的相关规定。
6.2.2.3 复合式水解酸化池的填料宜为表面粗糙、机械强度高的固定管状、悬挂纤维状软性或半软性填料,不宜采用颗粒堆积滤床式填料。
6.2.2.4 水解酸化池宜为布水器水力搅拌,曝气搅拌宜为间歇式,不宜采用机械搅拌。
6.2.2.5 进水布水方式宜采用一管一孔式布水、挡流板布水,采用一管多孔式布水时预处理宜设精细格栅和初沉池。
6.2.2.6 填料填装高度宜为1.5m~3m,填料距水面高度不宜小于0.5m,超高不宜小于0.3m。
6.2.2.7 污泥龄不宜小于15d。
6.2.3 生物接触氧化法
6.2.3.1 生物接触氧化池宜为鼓风曝气或机械搅拌曝气,促进生物膜的新陈代谢,典型工艺流程见图2,可根据进出水水质采用一级或多级接触氧化池的组合。
 
图2 生物接触氧化典型工艺流程
6.2.3.2 有脱氮要求时,可在接触氧化池的前段设接触氧化缺氧池。
6.2.3.3 接触氧化池的设计应符合HJ2009的相关规定。
6.2.3.4 填料的选择应符合本规程6.2.2.4的规定。
6.2.3.5 生物接触氧化池有效容积宜按BOD5容积负荷率(Nw)和处理功能,参考表8确定。
表8 生物接触氧化池BOD5容积负荷率(kgBOD5/(m3•d))
处理规模(m3/d) 0.2~10 10~40 >40
好氧(除碳)NW,OC 0.18 0.225 1.0
好氧(脱氮)NW,ON 0.12 0.14 1.0
缺氧(脱氮)NW,AN 0.08 0.14 1.0
注:NW,OC为去除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功能的处理方法;有脱氮需求时将NW,ON与NW,AN联合使用,并设置混合液回流。

6.2.3.6 填料填充率,悬挂式填料不宜大于80%,悬浮式填料不宜大于60%。
6.2.3.7 接触氧化池的长宽比宜为1:1~2:1,有效水深不宜小于2m,其中:填料底部曝气区高度不宜小于0.3m,填料区高度不宜小于1.5m,稳水层高度不宜小于0.2m,超高不宜小于0.3m。
6.2.4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
6.2.4.1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典型工艺流程见图3。

 

图3 序批式活性污泥典型工艺流程
6.2.4.2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设计应符合HJ577的相关规定。
6.2.4.3 序批式活性污泥工艺有脱氮要求时宜为间歇曝气,周期不宜小于6h,充水比不宜大于30%,BOD5容积负荷率宜为0.2~1.0kgBOD5/(m3•d),污泥浓度宜为2500~4500mg/L,总水力停留时间宜为12~30h。
6.2.4.4 规模大于200m3/d的序批式反应器的设计数量不宜少于2个。
6.2.4.5 封闭式序批式反应池出水方式不宜采用机电式滗水器,可采用固定式、虹吸式或浮堰式无动力滗水器。滗水器堰口负荷不宜大于20L/(m•s),滗水时间不宜小于40min。滗水器宜设挡渣板。
6.2.4.6 恒水位序批式反应池充氧方式宜为鼓风曝气、机械表面曝气或潜水曝气机,鼓风曝气宜为鼓风机与反应池一对一供气。
6.2.4.7 序批式反应池缺氧搅拌宜为水力搅拌、机械搅拌或曝气搅拌,曝气搅拌宜为中大孔曝气穿孔管间歇曝气。机械搅拌功率宜为8~20W/m3。
6.2.4.8 序批式反应池应为自动控制,根据进水、反应、沉淀、出水等各时段设定时间自动运行。
6.2.5 膜生物法
6.2.5.1 出水水质要求较为严格,且占地紧张的情况宜采用膜生物法,典型工艺流程见图4。
 
图4 膜生物反应器典型工艺流程
6.2.5.2 膜生物反应器的设计应符合HJ577的相关规定。采用一体式设计应符合CECS152的相关规定。
6.2.5.3 膜生物反应器有脱氮除磷要求时应采用缺氧/好氧、厌氧/缺氧/好氧、多段缺氧/好氧等方式。工艺参数宜根据处理效果合理选择:污泥浓度宜为6000~9000mg/L,BOD5容积负荷率宜为0.4~2.0kgBOD5/(m3•d),总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8h,污泥龄不宜小于30d,总气水比不宜小于20。
6.2.5.4 膜组器应设在线清洗系统,根据跨膜压差或运行周期自动执行,执行完毕后自动恢复产水。
6.2.5.5 帘式膜的膜通量宜为10~20L/(m2•h),板式膜的膜通量宜为12~30 L/(m2•h),安全系数宜为1.2~1.5,产水周期宜为5~10min,间歇时间宜为1~2min。
6.2.5.6 膜产水泵宜为自吸泵,吸程不宜小于6m,应合理设置备用,宜变频控制。
6.2.5.7 膜系统的离线化学清洗应聘请专业人员操作,清洗周期宜为6~12月。
6.2.6 缺氧/好氧(AN/O)法
6.2.6.1 有脱氮要求时,宜采用缺氧/好氧法,典型工艺流程见图5。
 
图5 缺氧/好氧典型工艺流程
6.2.6.2 缺氧/好氧法(AN/O)的设计宜符合HJ576的相关规定。
6.2.6.3 缺氧/好氧法(AN/O)的工艺参数宜根据处理效果合理选择:污泥浓度宜为3000~5000mg/L,BOD5容积负荷率宜为0.2~0.8kgBOD5/(m3•d),总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12h,污泥龄不宜小于12d,回流比宜为200~400%。
6.2.6.4 缺氧搅拌宜为水力折板搅拌,上升流速不宜小于0.3m/s。其它搅拌形式参见本规程6.2.4.7的规定。
6.2.6.5 曝气器宜根据处理规模和维护条件确定,设计规模40m3/d以下且维护条件较差的宜采用曝气穿孔管曝气,管材宜为PVC-U,开孔直径宜为3~5mm,孔口空气流速不宜小于10m/s。
6.3 自然处理
6.3.1 一般规定
6.3.1.1 污水自然处理必须考虑对周围环境以及水体的影响,应根据区域特点选择适宜的自然处理方式,应与村庄整治、美化环境相结合,不得降低周围环境质量。
6.3.1.2 自然处理可采用人工湿地技术、稳定塘处理技术或土地处理技术,应符合GB50014和CJJ124的相关规定。
6.3.1.3 污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时,在进入自然处理系统前,必须经过预处理或生物处理以降低自然处理系统的负荷。
6.3.1.4 有除磷要求的土地处理、人工湿地处理等自然处理技术宜采用当地吸附介质,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宜种植经济作物。
6.3.1.5 采用自然处理技术必须制定具体维护管理措施,定期清淤和收割水生植物。
6.3.1.6 自然处理技术应采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有效措施。
6.3.2 人工湿地
6.3.2.1 人工湿地的设计应符合HJ2005的相关规定。
6.3.2.2 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应根据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选用合理的湿地类型。
6.3.2.3 设计规模大于100m3/d的人工湿地宜为两组或两组以上并联运行。
6.3.2.4 人工湿地面积应根据BOD5表面负荷率确定,同时应满足水力负荷的要求,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参考表9确定。
表9 人工湿地BOD5负荷和水力负荷和水力停留时间
人工湿地类型 BOD5负荷
(kg/hm2•d) 水力负荷
(m3/m2•d) 水力停留时间
(d)
表面流人工湿地 15~50 ﹤0.1 4~8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80~120 ﹤0.5 1~3
垂直流人工湿地 80~120 ﹤1.0 1~3
6.3.2.5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面积不宜大于1500m2。
6.3.2.6 潜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长宽比不宜大于3:1;单元的长度宜为20m~50m;水深宜为0.4m~1.6m;水力坡度宜为0.5%~1%。
6.3.2.7 表面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长宽比宜控制在3:1~5:1,水深宜为0.3m~0.5m,水力坡度宜小于0.5%。
6.3.2.8 基质选择应本着就近取材的原则,根据基质的机械强度、比表面积、稳定性、孔隙率及表面粗糙度等因素选定。
6.3.2.9 人工湿地应在底部和侧面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8m/s。
6.3.2.10 人工湿地系统应设置雨水溢流口、排洪沟渠等排洪设施。
6.3.2.11 人工湿地系统应设置超越管、溢流井等分流设施。
6.3.3 土地处理
6.3.3.1 污水土地处理可采用慢速渗滤(SR)、快速渗滤(RI)、地表漫流(OF)和地下渗滤系统(SI)四种类型。地下渗滤系统废水投配方式应为地下布水,慢速渗滤、快速渗滤和地表漫流污水投配方式可采用面灌、沟灌、畦灌、淹灌、滴灌等地面投配方式。
6.3.3.2 在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带,含水层露头地区,裂隙性岩层和溶岩地区,以及地下水埋深小于1.5 m的地区不得使用污水土地处理。
6.3.3.3 快速渗滤系统设计土壤渗透系数应为0.45 m/d~0.6 m/d,地面坡度宜小于15%,土层厚宜大于1.5m;地下水埋深2.5m以上时,地面坡度宜小于10%。出水方式宜采用地下暗管或竖井方式。
6.3.3.4 地表漫流宜用于土质渗透性差或场地0.3m~0.6m处有弱透水层的土地,设计坡度宜为2%~8%。
6.3.3.5 地下渗滤系统地下布水管最大埋深不应超过1.5m,污水投配距地面深度宜为0.5m。
6.3.3.6 地下渗滤系统应对原土进行再改良提高渗透系数至0.15cm/h ~5.0cm/h。土层厚应大于0.6m,地面坡度应小于15%,地下水埋深应大于1.0m。
6.3.3.7 土地处理系统设计参数可参考表10确定。
表10 土地处理系统设计参数
项目 慢速渗滤 快速渗滤 地表漫流 地下渗滤
水力负荷(m/a) 0.5~6.0 6.0~125.0 3~20 0.4~3
周负荷率(典型值)(cm/week) 1.3~10.0 10.0~240.0 6.0~40.0 
最低预处理要求 沉淀预处理 沉淀预处理 沉砂、拦杂物和粉碎 化粪池一级处理
灌水面积(100m2/m3•d) 6.1~74.0 0.8~6.1 1.7~11.1 
投配污水的去向 蒸发、下渗 下渗 地面径流,蒸发,少量下渗 下渗、蒸发
种植植物 谷物、牧草、林木 有无均可 牧草 草皮、花卉等
BOD5负荷率 (kg BOD5/104m2•a) 2×103~2×104 3.6×104 ~4.7×104 1.5×104 1.8×104
 (kg BOD5/104m2•d) 50~500 150~1000 40~120 18~140
地面坡度条件 种作物不超过20%,不种作物不超过40% 不受限制 2%~8% ——
气候 寒冷季节需蓄水 一般不受限制 冬季需蓄水 ——
6.3.4 稳定塘
6.3.4.1 有可利用的池塘、沟谷等有利条件时,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稳定塘技术。在年平均温度低于8℃的地区宜审慎采用稳定塘处理技术。
6.3.4.2 稳定塘应根据有机污染负荷、塘深和水力停留时间等参数进行设计。进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时,宜设计为好氧塘或生态塘;当进水污染物浓度较高时,宜设计为厌氧塘或曝气塘;介于两者之间时,通常设计为兼性塘。好氧塘和生态塘中水生植物宜采用当地野生品种或经济作物。
6.3.4.3 稳定塘进水应经过化粪池、格栅、生物接触氧化等预处理单元,具体设计可参考CJJ/T54和GB50014。
6.3.4.4 稳定塘宜为单塘或串联多级塘,多级塘的级数一般不宜少于三级,第一级塘有效深度不宜小于3m。单塘应分格并联运行,以方便轮换清除污泥。单塘宜为矩形,长宽比宜为3:1~4:1。推流式稳定塘的进水宜采用多点进水。
6.3.4.5 曝气塘宜采用机械装置曝气净化较高污染物浓度的污水,生态塘(深度处理塘)宜用于低浓度污染物深度处理,塘中可种植芦苇、茭白等水生植物。
6.3.4.6 稳定塘应位于居住区常年风向下游,须设防渗措施,塘址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
6.3.4.7 稳定塘的设计数据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资料时可根据污水水质、处理程度,当地气候,日照等条件,参考表11确定。
表11 稳定塘典型设计参数
类型 BOD5表面负荷率
(kgBOD5/(hm2.d)) 单元塘水力停留时
(d) 有效水深
(m) 五日生化需氧量去除率
(%)
 Ⅰ区 Ⅱ区 Ⅲ区 Ⅰ区 Ⅱ区 Ⅲ区  
厌氧塘 200 300 400 3~7 2~5 1~3 2.0以上,3~5 30~70
兼性塘 30~50 50~70 70~100 20~30 15~20 5~15 1.2~1.5 60~80
好氧塘 常规处理塘 10~20 15~25 20~30 20~30 10~20 3~10 0.5~1.2 60~80
 深度处理塘 <10 <10 <10  2~5  0.5~0.6 40~60
曝气塘 部分曝气塘 50~100 100~200 200~300  1~3  2.0以上,3~5 60~80
 完全曝气塘 100~200 200~300 200~400  1~15   70~90
注:Ⅰ、Ⅱ、Ⅲ区分别适用于年平均气温在8℃以下地区,8~16℃地区和16℃以上地区。
6.3.4.8 利用旧河道池塘洼地等修建稳定塘当水力条件不利时,应在塘内设置导流墙(堤)。
6.4 消毒
6.4.1 污水处理站的出水应根据回用或排放水质标准,消毒剂来源,消毒副产物的影响,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消毒方法可采用次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紫外线、臭氧消毒等。
6.4.2 消毒剂投加点一般设置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末段。
6.4.3 消毒设施和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GB 50013的有关规定。各种消毒剂的剂量宜根据实验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标准、处理工艺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6.4.4 ——氯消毒有效剂量宜为5mg/L~l0mg/L;
6.4.5 ——紫外线消毒有效剂量宜为15~30 mWs /cm2;
6.4.6 ——臭氧消毒有效剂量宜为5mg/L~30mg/L。
6.4.7 消毒混合接触池的混合接触时间,次氯酸钠消毒不宜小于30min,三氯异氰尿酸消毒不宜小于10min,二氧化氯消毒不宜小于30min;臭氧消毒不宜小于30min;紫外线消毒照射时间不宜小于1min。
6.4.8 消毒系统的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6.5 污泥处理
6.5.1 污泥处理和处置方式应参考地方政策、经济条件、污水处理站分布、运输方式和运输成本等因素合理选择。规模较小且距离相近的村庄污水处理站宜采用区域集中污泥处理和处置。
6.5.2 污泥处理和处置应兼顾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的要求。污泥处理和处置方法可采用清掏外运、机械脱水、干化、堆肥、石灰稳定、土地利用、填埋等。
6.5.3 污泥宜就近排入化粪池,条件不具备的宜设浓缩功能的储泥池,化粪池底泥或浓缩污泥应定期转运,储泥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转运周期确定。村庄污水站的污泥转运周期,距集中污泥处理设施50km以内的不宜小于4d,距集中污泥处理设施50km以上的不宜小于7d。
6.5.4 污泥宜优先考虑通过转运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合并处理和处置,需污泥脱水后转运或污泥就近资源化利用的,宜采用移动式脱水装备巡回脱水。
6.5.5 集中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场址选择、场地设计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
6.5.6 污泥转运或临时贮存场地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污泥、渗滤液、臭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必要时设渗滤液、臭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6.5.7 处理后污泥可采用综合利用的方式处置,污泥农用时应符合GB 4284的规定。
7 施工和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村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宜采用区域整体打包形式建设,根据项目性质、国家和地方政策,应通过招投标确定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宜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
7.1.2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7.1.3 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7.1.4 施工过程中应作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的防水、防渗及防腐应经过中间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1.5 工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3的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141的规定。
7.1.6 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文件立卷归档。
7.1.7 调试和试运行前,设计单位应向运营管理单位提供运行维护手册。
7.2 管道施工
7.2.1 污水管、合流排水管工程施工和验收,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GB50268的规定。
7.2.2 非过河沉管,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和回填一般均应保证基坑不积水和相对干燥。
7.2.3 沟槽开挖应保证基坑和边坡的稳定,并留有足够的施工空间。管渠外壁到沟壁的净距不应小于表12的要求。
表12 管渠外壁到沟壁最小距离
管径或渠深(mm) 最小距离(mm)
≤300 150
300~500 200
500~900 300
注:当有支撑或漕深大于3m时,最小距离应适当加大
7.2.4 沟槽开挖宜按检查井间距分段进行,敞沟时间不宜过长。
7.2.5 具备沟槽回填条件时应及时回填。从槽底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回填土不应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回填料、回填高度以及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2.6 回填应对称进行,除管顶以上0.5m范围内采用薄铺轻夯逐层夯实外,其余宜按200~250mm厚度分层夯实。
7.2.7 防渗体和反滤层的施工,应作为关键工序进行单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注意保护。
7.2.8 沟槽或构筑物基坑超过4米深度或邻近有需要保护的建筑物、管道等,应进行基坑设计或对施工方案组织评审。
7.3 构筑物施工
7.3.1 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的施工,应作好钢筋保护层、变形缝的保护以及控制好温度裂缝。
7.3.2 混凝土构件浇筑前钢筋工程应验收合格。
7.3.3 砌体构筑物的壁与混凝土底板的连接,应使砌体壁嵌入底板20mm~30mm,底部200mm~300mm高度的壁板应采用混凝土与底板整体浇筑,连接处混凝土表面应拉毛坐浆处理。
7.3.4 砌体构筑物的内外壁应作厚度不小于20mm的防水水泥砂浆粉刷层,且不少于两次抹刷。
7.4 工程验收
7.4.1 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应符合GB50141,GB50334,GB50204和GB50203的规定。
7.4.2 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监理和有关单位联合进行。
8 运行维护与管理
8.1 水质检测
8.1.1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周期和方法应符合当地监督机构的管理办法,周期不宜小于1次/周,设计规模大于500m3/d的宜设置COD和氨氮等在线监测仪表。
8.1.2 水质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环保部和住建部现行标准,在线水质监测仪表应根据供应商要求定期维护和校准。
8.1.3 水质检测应委托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或监督机构认证的第三方监测机构。
8.2 排水设施维护与管理
8.2.1 排水管网系统、泵站的运行管理条件允许的宜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查、维护、疏通,不具备条件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人员维护。
8.2.2 排水检查井检查周期不宜少于1次/月,排水管道检查周期不宜少于1次/半年。
8.2.3 庭院、社区内部排水管道、设施应为居民或物业自行管理、维护,定期清淤和疏通,不得影响排水支、干线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8.2.4 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可参考CJJ68的相关规定。
8.3 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管理
8.3.1 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的储泥池清淘周期不宜大于6个月,自然处理系统的清淤、植物收割不宜少于1次/年,操作宜聘请经过培训的人员。
8.3.2 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宜分区域整体委托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应根据设计规模、处理工艺控制难度和重要程度确定值守或巡查,值守的污水站运行记录报送周期不宜小于1次/月,巡查的污水站巡查周期不宜小于1次/周。
8.3.3 运营管理模式宜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前期确定,可采用承建机构直接运营、接管运营、建设机构自行运营等。
8.3.4 设备出现故障报警信息,紧急情况的宜制定应急预案,设有备用设备的应切换至备用设备运行,及时向上一级运营管理机构报告情况,故障处理进展宜采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查询。
8.3.5 出现进水或出水的颜色、浑浊度异常、在线仪表报警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上一级运营管理机构报告情况,因进水异常导致污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及时向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情况。

我们的承诺:
16年品牌,更保证信誉;
顶级才智,更专业规范;
专家对话,更直接及时;
相比价格,更超值划算;
上千案例,更贴近实用!
[返回] [留言板] [打印]
新闻中心 | 专家专栏 | 行业专栏 | 资讯专栏 | 创业创新 | 资源中心 | 销售中心 | 关键词 | 法律申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收费问答
版权所有:济南麦肯锦鸿管理咨询中心 总部地址:山东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三箭吉祥苑C座1-1104
总部电话:0531-88931929(传真) 15069190968 邮箱:laomu8@163.com QQ:353351933
芜湖:无为中瑞商务中心 长治:紫金西街馨月花园 西宁:建新巷凤凰花园 乌市:人民路121号
旗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报告范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
Copyright@2006-2021 maiken8.com. Reserved 鲁ICP备09069317号-17 鲁公网安备37010202000600号
本站关键词: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融资计划书,投资计划书,项目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