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电商物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以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和商丘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以强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为抓手,立足做大做强物流产业,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建设改造一批高水平的电商物流产业园区,理顺管理层次,整合物流资源,培育壮大一批电商物流骨干企业,进一步提升电商物流服务与创新能力,使电商物流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运作、重点突破的原则和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分步实施,科学布局,加快建设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功能性设施和末端配送网点。到2020年,培育建设1个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9个县级电商物流综合服务中心、65个校园快递综合服务站、1200个社区电商物流服务站点、每个乡镇1个电商物流服务站、每个行政村1个农村电商物流服务点,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优化、运作科学、服务优良”的电商物流体系。电商物流竞争优势显著提升,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0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电商物流网络布局。结合我市产业布局,科学规划,积极整合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资源,探索“电商产业园+物流园+农村+社区”融合发展新模式。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电商物流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层次清晰、衔接有序、高效便捷的电商物流网络体系。
支持建设重点电商物流产业园和电商物流分拨中心。按照“一中心、多节点、全覆盖”的发展思路,选择发展基础好、示范效应强的县(区),建设改造一批大型电商物流产业园和仓配一体化分拨中心。
围绕商丘保税物流中心的战略定位,深化与知名电商企业战略合作。支持以商丘保税物流中心为依托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推动其他县(区)电商物流节点建设,实现与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每个县(区)建设初具规模的综合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具备辖区内的物流快递服务功能。支持商丘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区域中转、集散分拨、辐射周边功能。鼓励其他县(区)依托骨干电商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的电商物流产业,升级改造一批专业配送中心,强化对电商企业的采购、集货、分拣、储存、分拨、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保税物流仓储中心。
支持各类园区电商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自动分拣设备、自动导引车辆、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装卸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应用,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全面提高运营水平。支持在中心城区周边、快速通道接口建设综合性物流分拨中心,加强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衔接。2018年培育建设1个大型电商物流产业园、3个电商物流分拨中心,2019年分别达到2个、6个,2020年分别达到3个、8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电商物流末端配送网点。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快递企业、连锁超市和物业公司、社区服务组织合作,在中心商业区、办公区、高校、社区、医院等建设一批末端配送网点,推行网订店取、店内寄件。加强末端配送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推广应用公用型智能快件箱,支持企业开发应用送货无人机、智能物流车、分拣机器人等先进物流装备,提高末端配送效率。开展电商进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校园电商物流服务站建设。2018年建设3个校园快递综合服务站、5个社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2019年分别达到5个、9个,2020年分别达到11、19个。(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电商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物流产业园区发挥重要物流节点作用,加快一体化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标准化建设,推广甩挂运输、集装技术和托盘化单元装载技术,加快仓储、转运设施、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开展电商物流标准化试点。选择基础好、潜力大、物流聚集度高的县(区)开展试点,以推广标准化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突破口,支持建设托盘共用体系和电商物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提升标准化水平。2018年在1个县(区)开展试点,2019年试点达到2个,2020年试点达到3个,逐步建立区域性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电商物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流通等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托盘、商品包装、物品编码、装备、作业流程、服务规范等标准,形成以托盘标准为核心,与货架、周转箱、托盘笼、自提货柜等仓储配送设施,以及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载具标准相互衔接贯通的电商物流标准体系。探索制定电商物流地方标准和经营行为规范,支持重点企业、协会、科研院所参与标准化工作,建立电商物流服务网点甄选标准和服务评价体系,实施红黑榜公告制度。(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快电商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建设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单一窗口”建设,推动世界工厂网、企汇网、鲜易网、中钢网、云书网、中华粮网、买卖全球网、郑欧商城等一批电商物流信息平台落户商丘。推动建立深度感知的仓储管理信息系统、高效便捷的末端配送网络系统、科学有序的物流分拨调配系统,拓展撮合、交易、融资、保险、支付、诚信、全程监控、技术支持等服务功能,提高辐射能力,形成具有整合市内物流资源能力的电商物流平台。积极推进在全国有影响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骨干平台,建成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电商物流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大力推行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动实现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公务车辆ETC全覆盖,全面提升车辆通行效率。通过搭载物流末端网点备案登记电子地图系统、物流末端网点收投终端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快递车辆北斗定位系统、收寄验视信息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衔接用户、电商、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多方信息汇总共享。(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电商物流发展载体。对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商丘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建设,整合多方资源,组建现代物流企业联盟。积极构建多式联运、物流全球、一单关检的监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体化建设,探索创新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监管方式,通过“严进快办”“严进快转”“严进快出”,实现“一单到底、物流全球”。借力中欧班列(郑州)开展邮件快递运输业务,探索实现电商快递等邮政包裹搭乘中欧班列(郑州)抵达欧洲。到2020年,电商物流运输效率明显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基本建成国际现代物流枢纽和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郑州海关驻商丘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商丘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物流。探索建设服务跨境电商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平台和智能物流体系,建立先进的跨境电商规则体系,创新跨境通关监管和收结汇模式,实现与电商物流平台联网。探索建立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物流枢纽,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系统化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重点市场建立产品展示中心、分拨中心、销售网点、海外仓等营销配送网络,提升跨境电商本土化服务水平,大力拓展跨境电商B2B、B2B2C进出口业务。吸引跨国公司在商丘设立国际采购平台,打造全球网购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力争到2018年年底设立1个公共海外仓,到2020年市级公共海外仓基本覆盖主要出口市场。(市商务局、郑州海关驻商丘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农村电商惠农工程。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示范县(市)全覆盖的优势,提升改造一批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网点,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2018年建设1540个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覆盖全市行政村50%以上;2019年达到2200个,覆盖全市行政村70%以上;2020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采取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全市供销、邮政系统发展县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基层网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鼓励菜鸟、京东、苏宁、邮政速递、“四通一达”(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等建设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构建适应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改造新型农村电商物流主体。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邮政等现有物流渠道,支持供销社、客(货)运站、农家店、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平台开展电商物流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培育引进大型电商物流企业。按照“谋划储备一批、规划论证一批、建设发展一批”的梯次发展计划目标,通过招大引强,促进电商物流重大项目和电商物流集聚区快速发展。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壮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大力引进和重点培育相结合、循序渐进和创新突破相结合,重点引进与食品、制冷、纺织服装、医药健康、超硬材料、五金工量具、环保装备制造等百亿元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商物流企业行政中心、结算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和培训中心等总部性电商物流企业,使商丘总部电商物流企业利用江苏、安徽、山东等周边市场和整合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形成豫东区域性电商物流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依托高校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商丘师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建设集教学、实习、就业、创业于一体的实训平台,拓展电商物流实用人才培养。大力引进、培育中、高级电商物流人才,打造多层次人才队伍。(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郑州海关驻商丘办事处、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等部门,形成职责明晰、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电商物流企业行政审批和营业网点审批(备案)手续,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制度,做好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务管理衔接工作。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构建网络完善、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的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体系。(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市工商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外贸发展、商务促进等财政专项资金,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大对电商物流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信用体系。探索电商物流企业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级管理,支持建立以消费者评价为基础、以专业化第三方评估为主体的市场化电商物流信用评级机制,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各县(区)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责任,实行任务清单管理,及时进行检查、总结、督办,推进督导常态化,强化工作执行力。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在国家现行电子商务相关调查制度基础上,研究建立电商物流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电商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